2026 年 3 月 2 日(週一),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 Stephen Thaler 對 Thaler v. Perlmutter 案的上訴,且未附任何評論。這項決定讓下級法院的見解就此定案:在美國,完全由 AI 生成、欠缺人類作者身分的作品,無法取得版權保護。
這件事值得所有做內容產品的人注意。「AI 能不能當作者」這個問題第一次被送到最高法院門前,法院雖然沒有實質審理,但拒絕受理等於默許現行架構繼續運作——版權局拒絕登記的決定、地院與上訴法院的一致見解,從此成為全國通行的既定規則。
一場打了七年的作者身分之戰
Thaler 是一位電腦科學家。他主張其 AI 系統「Creativity Machine」自主生成了 2018 年的影像《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》,並要求美國版權局把 AI 登記為作者、他自己以機器所有人的身分持有權利。版權局在 2019 年拒絕此案,2022 年複審後認定該影像不具備「人類作者身分」。2023 年 8 月,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Beryl A. Howell 判決維持版權局決定,寫下日後被廣泛引用的結論:「人類作者身分是版權的基石要求」。2025 年,聯邦上訴法院再度維持原判。Thaler 於 2025 年 10 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,主張下級法院的判決「對任何考慮以 AI 進行創作的人造成寒蟬效應」。最高法院最終在 2026 年 3 月 2 日拒絕受理,全案定案。
人類作者身分:版權體系的基石
把 Thaler 案放在更大的脈絡裡,可以看到一條一致的主軸:美國的智慧財產體系持續把「人」放在權利歸屬的中心。
版權局已在 2025 年發布指引,說明僅靠文字 prompt 產出的 AI 作品不受版權保護。專利方面也有平行發展: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認定 AI 系統不能列為發明人,美國專利商標局並於 2024 年以新指引重申——人類可以使用 AI 工具輔助發明,但 AI 本身不能是發明人。英國最高法院在 Thaler 的另一宗案件中也做出類似認定。The Verge 指出,這次最高法院不受理,等於讓「AI 不能是作者」的見解在美國版權法下站穩了腳。
不受理之後:確立了什麼、留下什麼
確立的部分很清楚:純粹由 AI 自主生成、沒有人類作者身分的作品,在美國無法登記版權,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複製、重製與商用。
但 Thaler 案其實是最極端的主張——把 AI 直接登記為作者。大多數實務上的作品落在中間地帶:人類下 prompt、挑選輸出、編修、構圖、排列組合。這類「人機協作」作品需要多少人類貢獻才算可保護,仍是版權局逐案認定的問題,拒絕受理並沒有解決它。換句話說,規則的底線確定了,中間的灰色地帶依然存在。
對內容團隊與開發者的實際影響
三個直接的後果。第一,純 AI 生成的素材(圖像、插畫、遊戲資產、行銷視覺)在美國接近公共領域:競爭對手可以合法複製,你無法主張版權。第二,要取得保護,必須留下可證明的人類創作行為——編輯、挑選、安排、後製——並保留創作過程的紀錄,這會改變內容管線的資產管理方式。第三,宣稱「擁有版權」並對外授權純 AI 生成素材的素材庫與平台,其授權基礎需要重新檢視;買方支付的其實是一份法律上不存在的排他權。
對生成式 AI 產品而言,這也意味著差異化的來源不在模型輸出本身,而在編輯流程、策展與工作流設計——那些才是能主張人類作者身分的部分。
參考來源
- US Supreme Court declines to hear dispute over copyrights for AI-generated material — Reuters
- AI-generated art can’t be copyrighted after Supreme Court declines to review the rule — The Verge
本文由 AI 協助自上述來源整理,經人工審核後發布。
